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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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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监管:面向机构、企业或个人,应客户要求,接受客户全面委托或专项委托,以管理顾问身份,协调会计师、律师、行业技术人员等一起,与委托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对融资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供专业化融资监管顾问服务,以达到对融资项目执行过程的监控、降低风险系数、提高融资成功率的目的。
2、投资监管:面向机构、企业或个人,应客户要求,接受客户全面委托或专项委托,以管理顾问身份,协调会计师、律师、行业技术人员等一起,与委托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对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技术、品牌、商标等现金资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技术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或良性资产)作为投资资本进行项目投资执行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投资监管顾问服务,以达到对投资项目执行过程的监控、降低风险系数、提高投资成功率、专项资产或全部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经营监管:面向机构、企业或个人,应客户要求,接受客户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委托、部分委托和专项委托),以管理顾问身份,协调会计师、律师、行业技术人员等一起,与委托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提供对特定企业进行专业化经营监控、管理的监管顾问服务,以达到对特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掌控,保障特定企业的正常运营,提高特定企业的安全性、降低风险系数、使特定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4、资产监管:面向机构、企业或个人,应客户要求,接受客户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委托、部分委托和专项委托),以管理顾问身份,协调会计师、律师、行业技术人员等一起,与委托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技术、品牌、商标等现金资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技术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专业化资产监控、管理服务,以达到全部资产、部分资产或专项资产降低资产风险系数、保障资产的安全性、保值、增值的目的。
5、确定性项目监管:面向机构、企业或个人,应客户要求,接受客户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委托、部分委托和专项委托),以管理顾问身份,协调会计师、律师、行业技术人员等一起,与委托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提供对确定性项目执行过程进行专业化监控、管理的监管顾问服务,以达到确定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掌控,保障确定性项目的执行,提高确定性项目执行的安全性、降低风险系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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